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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变更会长、法人代表的批复

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:

  经研究,我部同意你校校长吴汉东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总会会长、法人代表。

请按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备齐所需材料,到民政部办理变更登记

手续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育部办公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一年十一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