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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变更会长、法人代表的批复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:
经研究,我部同意你校校长吴汉东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总会会长、法人代表。
请按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备齐所需材料,到民政部办理变更登记
手续。
教育部办公厅
二○○一年十一月二十日